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深入和沿海經濟帶在各國經濟發展中的影響力加強,海洋開發得到廣泛關注。近年來,我國在沿海各地陸續實施了一些圍填海造地工程,緩解了工業及城鎮建設用地供需緊張的矛盾,促進地方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石化、石油開采、汽車、冶金等行業已普遍利用海域,得到較快發展,凸顯海域使用的獨特優越性。造紙行業已意識到海域使用的重要性,通過合理利用海域,可大幅度緩解物流壓力,并減低運行成本;進一步保障土地供應,拓展發展空間;能近距離接近原料和產品市場,減少庫存周期;緩解環保壓力,有利于產業鏈的延伸;吸收優秀人才和先進管理方式等等。
1 造紙業在沿海地帶成功發展的啟示
造紙工業具有的資源密集特性,對資源供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包括了土地資源供應的關鍵問題。為滿足大進大出的要求,使用海域成為近年來我國造紙工業發展的一大趨勢,選擇沿海地帶,充分利用海(水)運,近距離進入原料和產品市場成為投資建廠的理想選擇。2008年我國紙及紙板年產量超過100萬噸的企業有7家,分別是東莞玖龍、晨鳴、理文、金東、太陽、華泰、寧波中華,以及紙漿年產量超過100萬噸的1家企業——海南金海漿紙,都出自東部和南部沿海線。根據最近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公布的2008年全球林產、造紙和包裝行業按銷售額排序前100名的企業中,大陸企業有5家入圍,分別是晨鳴(第56位,22.39億美元)、玖龍、理文、華泰和太陽(第88位,8.36億美元),也同樣驗證了地理位置的重要性。
寧波、杭州、廣州、東莞、江門、海口、蘇州、常熟、鎮江、日照等沿海地區已成為我國造紙工業迅速崛起的產業聚集地;南通、欽州、天津、湛江等新興造紙產業基地目前正逐步形成。世界著名造紙企業,如UPM(常熟)、金光(寧波、蘇州、鎮江、海口)紛紛進入大陸,迅速擴張,取得不菲的業績,也得益于良好的碼頭和優越的地理位置;近海建廠的獨特優勢,深深影響著企業發展和戰略性投資規劃。目前,日本王子紙業選擇南通,金鷹集團選擇日照和莆田,斯道拉恩索公司選擇北海,均擬大規模投資建設新的生產線。
2 海域使用對我國造紙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
經過60年的發展,生產布局重心已逐步從內陸轉向沿海,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環渤海灣地區成為我國三大造紙聚集地。尤其是進入新世紀后,我國造紙工業發生質的變化,截至2008年,全國紙及紙板生產量7980萬噸,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消費量7935萬噸,已逼近美國,人均年消費量為60千克(13.28億人),達到亞洲平均水平。企業的現代化大規模生產,導致在物流上的保障程度對企業運作的影響力越來越深遠,許多新生產線投資戰略選擇已開始從沿海走向海域。
2.1 纖維原料大進的要求
我國優質造紙原料的嚴重短缺,使我國保持較高的對外依存度。2008年紙漿進口952萬噸,廢紙進口2421萬噸,支撐著我國紙漿結構的調整;我國進口纖維原料量(包括商品木漿和廢紙)占紙漿總消耗量保持了39%的較高比例,成為世界最大的纖維原料進口國,目前進口木片也逐漸成為我國造紙纖維原料的主要來源,由此我國纖維原料供求關系已對世界纖維原料供需市場變化產生重大影響。由于受自然條件、罷工、戰爭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影響,纖維原料市場價格變動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和很強的不確定性,要求原料儲存必須保證一定的合理周期。
2.2 產品大出的要求
2008年全國紙及紙板生產量已躍居世界第一,雖然出口量還較小,但尋求市場空間,增加出口是必然趨勢;同時企業的現代化大規模生產,使企業面臨越來越重的儲運壓力,突破這一瓶頸,最好的途徑就是擁有便捷的交通條件,保障產品能及時配送到世界各個市場,保持穩定較好的市場占有率,繼而獲得較佳的經濟效益。
2.3 提高綜合競爭力的要求
我國造紙產業的集中度不斷提高,已有一批優秀企業率先由傳統造紙業向現代造紙業轉變,對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起著重要支撐和推動作用。物流的通暢和成本的高低已直接影響企業的綜合競爭力。據估計,物流成本已占產品完全成本10%以上,低成本競爭已成為企業綜合競爭力高低的重要方式之一。相比較,海(水)運比空運和陸運的運輸成本要低,提高海(水)運的比例成為企業發展戰略的一個關鍵環節。
3 國家海域使用政策
海域屬于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海域所有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海域。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必須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海域使用申請審批暫行辦法》以及《關于加強區域建設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文件規定,國家嚴格管理填海、圍海等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用海活動,海域使用必須符合海洋功能區劃、國家有關產業政策以及海域使用管理技術規范和標準等規定;填海50公頃以上的項目用海、圍海100公頃以上的項目用海等,應當報國務院審批。申請使用海域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海域使用申請書、申請海域的坐標圖、海域使用論證材料、相關的資信證明材料等書面材料。
4 制漿造紙項目用海可能遇到的問題
造紙工業占地規模較大,并產生較多的污染物,同時受其過去歷史發展過程產生較多負面問題,在國人心里留下許多難以克服的不良印象,制約了造紙業的發展,小而臟成了造紙業的代名詞。雖然我國造紙工業發生了質的飛躍,許多企業已成為現代化、國際化的大公司,污染狀況得到根本性的轉變,但環保問題以及對周邊居民生產生活的影響仍備受國人關注以及有關部門的質問。新建化學制漿造紙項目被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限制類項目(即:不具備有效治理措施的項目將被禁止建設),所以根據該法,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必須符合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環境保護規劃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標準,在可行性研究階段,編報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監督。國家海洋與漁業局會組織專家對制漿造紙項目用海進行海洋環境影響評估,并根據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及其評審結論、海域使用海洋環境論證報告及其評審結論等相關資料進行符合性審核,并上報審批。在評審和審批過程中,制漿造紙項目用海包括漿紙廠區、碼頭以及深海排放管道等工程用海,遇到的問題主要有:
(1)制漿造紙項目用海要符合區域建設用海總體規劃。根據《關于加強區域建設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的文件,用海面積一般不少于50公頃,要求當地政府在充分考慮自然環境、資源條件和海域特點的前提下,根據用海的實際需要,編制區域建設用海總體規劃,包括區域建設用海的用途及必要性、區域內的功能分區及建設項目的確定情況、圍填海所用的材料及來源、對周邊海域的環境和生態可能造成影響的預測等內容。總體規劃必須符合海洋功能區劃,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銜接。經國家海洋局審查同意的區域建設用海總體規劃,是區域內單個建設項目用海申請審批的重要依據。所以制漿造紙項目的實施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準入標準、國家產業布局和區域造紙工業發展空間規劃。
(2)制漿造紙項目用海面積合理性問題。區域建設用海不得整體辦理海域使用權證書,區域內具體建設項目用海必須按照《海域使用申請審批暫行辦法》的規定逐個進行申請審批。在區域內建設的每個用海項目,用海單位或個人都要單獨辦理海域使用權證書。一個合乎經濟規模的制漿造紙項目需要多少占地面積,由于采用的制漿造紙工藝方式和配套的公用工程存在較大的差異,占地面積差距較大,行業內沒有統一規定;在集約用地原則下,根據現有制漿造紙企業占地現狀和行業發展趨勢估計,每萬噸漿紙平均占地1~2公頃,擁有化漿生產線并有完整的熱電和儲運設施等公用配套工程的占地面積相對較大,往往需要上千畝以上或近萬畝的用地,有條件利用海域填海造地成為一種有效途徑;純外購漿造紙項目占地較小。
(3)制漿造紙項目工程對海洋水體和海洋生物的影響。漿紙工程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環境保護設施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檢查批準,建設項目不得試運行;環境保護設施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所以漿紙工程必須認真貫徹全過程清潔生產和實施循環經濟,同時采用先進、成熟的環境保護設施,建立完善的環保保障體系,減輕對海洋水體和海洋生物的影響。當工程需要爆破作業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海洋資源。
(4)制漿造紙項目污染物排放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制漿造紙項目在嚴格執行2009年5月實施的《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同時,仍有一定量的廢水需要入海排放;同時達標排放的廢水仍存在色度問題以及有害有毒的物質,對海洋環境造成一定的損害。排污口深海設置,實行離岸排放成為目前企業采用的主要排放方式,這就涉及到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選擇這一關鍵問題。國家規定要求在海洋自然保護區、重要漁業水域、海濱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不得新建排污口,制約了排放口的選擇余地。設置陸源污染物深海離岸排放排污口,應當根據海洋功能區劃、海水動力條件和海底工程設施的有關情況確定,經科學論證后,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批準設置入海排污口之前,必須征求海洋、海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的意見。所以制漿造紙項目排污管道路由方案、排污方式、排放口結構型式等,都需要進行反復論證,多方案比選和優化,才能最終被確認。
(5)填海造地工程對當地漁業以及經濟的影響。漁業往往是沿海地區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填海造地工程的實施不可避免地對當地漁業以及經濟發展帶來一定的影響,尤其是對以海洋捕撈為主業的漁民帶來較大的沖擊,必須對造成損失的部分進行合理的補償和安置,以保障當地漁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結合深海排放工程、漿紙工程和碼頭建設填海工程的選址和優化,開展環境現狀調查,有針對性地開展典型海洋生物質量和遺傳多樣性的調查、分析,明確各影響面積和損失量,估算項目建設對海洋生態(包括漁業資源)、濕地生態服務功能和漁業生產(天然捕撈和海水養殖)的影響程度,提出可行的補償方案;考慮風險事故狀態下未經處理的污水進入海洋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及防范對策;將項目建設對周邊重要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并提出有效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列為評價重點,以滿足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明確相關利益者,開展公眾參與調查,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提出可行的處理措施。
(6)傾倒廢棄物和船舶作業活動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國內制漿造紙業發展到今天,對其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堿回收白泥苛化和石灰回收系統、污泥和廢渣回收混合焚燒以及綜合利用系統等清潔生產技術被廣泛使用,固體廢棄物已基本得到循環使用,外排和堆埋的量被控制在最低限度,不會產生向海洋傾倒廢棄物。廢紙、木片、商品木漿和原煤通過水運進入碼頭,會發生一定的船舶作業活動,可通過嚴格港務管理體系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減少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
5 結論
制漿造紙項目使用海域正處于初期階段,對海洋產業和活動規律的認識還不足,對國家相關政策理解的不夠深入,這都需要進一步學習領會,同時應大力宣傳造紙工業的技術進步和發展規律,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理解,以便滿足造紙工業向海洋發展的要求。根據以上初步分析,匯總以下幾點體會:
(1)建設項目選址應符合國家和區域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環境保護規劃,符合地方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港口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同時項目用海不會影響國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
(2)建設項目的工藝技術和主體裝備水平、節能降耗指標、環境保護措施等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境保護政策、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要求。
(3)建設項目排污口的設置,向海域排放的污廢水種類、濃度、數量,排放方式和范圍等,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影響和損害相鄰海域的功能。
(4)建設項目在建設或營運期間對周邊海洋環境、海洋生態、主要環境敏感目標或保護對象不產生重大的不利影響,不影響和損害其主要功能;不存在重大的環境隱患,或環境不能承受的環境風險。
(5)項目用海的界址、面積清楚,權屬無爭議;其實施對當地漁業以及經濟的影響程度得到充分分析,并有明確和可行的補償方案和安置措施等等。